地址:大渡口区金桥路8号金桥大楼3楼
邮编:400084
公开信箱:执法局办公室举报信箱
机构设置:
区执法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下设11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包括1支局直属执法大队、8支镇街执法大队、1支商圈执法大队和1支园区执法大队)。
办公室(联系电话:68928158)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包括公文处理和信息宣传、档案、人事、党务、财务、保密、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局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信访来访接待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协调处理好市、区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负责局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收集、培训、宣传、学习、协调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68902950)
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承办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事宜;负责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准备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68926691)
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拟定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对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调度各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各行政执法大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各行政执法大队的队容风纪检查和考核;检查评定各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案卷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从2006年起,执法监督科还承担区拆违办工作)
执法大队
各执法大队在划定的行政片区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具体行使行政监督处罚职能。直属执法大队在区执法局的领导下,承担全区专业性、机动性和突击性的任务;镇街(商圈、园区)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在镇街(商旅办、园区)领导下开展辖区内的日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区执法局负责对派驻单位的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